
若强调“我们为先”,会不会让“我”吃亏或被忽视?成全大我,一定会牺牲小我吗?要求人人以“我们为先”,会不会给人太大压力?有哪些方法,能让人先体验到“我们为先”的美好,让“我”心甘情愿拥抱“我们”的新生活?
最近,黄循财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我们为先”(We-First)或“我们优先于我”(“We” before “Me”)的理念,引发广泛讨论。他解释,这意味着追求集体利益而非只顾个人私利,同时尊重个人差异。他指出,当“我们”强大时,“我”才能蓬勃发展;因此,我们既要拥抱个性,也要彼此扶持,让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这幅愿景固然令人向往,但现实与理想往往存在差距——许多人仍“以我为先”,只顾私利;而在强调集体利益时,又常忽视差异,未能鼓励发挥个性。若要推动社会走向“我们为先”,单靠道德劝说效果有限。我建议,多示范“我们为先”的美好体验,让民众发现那样的生活更精彩。
最近,我有三个“共享”体验,感觉有助于凝聚“我们为先”的意识。
第一是共享车(car-sharing)体验。近年来市场迅猛增长,全岛停车场几乎都能找到不同业者的车。我用共享货车搬家、租休旅车接送孩子,也试开过电动车、油电混合动力车和其他车型。非繁忙时段租金每小时不到10元,比搭私召车更划算。
新加坡土地有限、拥车证屡创新高,但偶尔总有用车需求。若能在买车前体验共享车的便利与节省,有助打消拥车念头,至少在考虑买第二辆车时会三思。专家指出,电动车与自动驾驶科技将很快融入,未来“共享自驾电动车”将更普及,有助缓解拥车证价格上扬与道路拥堵。
从独力养车,到分担成本和共享资源,兼顾了“我”的需求与“我们”的集体利益。
第二是共享步道。我参加了社理会最近推出的齐步乐探(Walking Trails@CDC)计划,走完了其中四条导览步道,沿途拍照打卡、捕捉数码精灵,还轻松笑纳40元超市电子礼券。更难忘的是重新发现岛国迷人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从官方为“我们”规划,到“我”亲身参与,不仅提升健康,也长远为国家节省医疗成本。
第三来自采访食阁“合伙经营”新模式。过去许多小贩因缺人、缺资源而无奈收摊,美食随之失传,相忘于江湖,如今新模式带来转机:经营者提供人力、物流和中央厨房支援,小贩只须专注调味与品质管理。与传统俗称“二房东”的转租模式不同,业者不收押金或装修费,而是共同分担成本,将净利三成分给员工,七成与小贩平分。这套模式从冠病疫情期间起步,如今厚积薄发,下月底迎来第10间食阁。员工与小贩成了“我们”的合伙人,多做多分红,人人干劲十足,也让小贩文化在冷气食阁得到传承。
从共享车、导览步道到合伙经营食阁,都体现从“我”到“我们”的思维转向:从独享资源、孤军作战,到共享好处、分担压力。期待未来还有更多共享体验,让更多人感受到“我们”的益处,进而凝聚生命共同体意识,拓宽视野与心胸。
总的来说,要凝聚“我们”的意识,应少说多做,多提供示范和体验,让“有福同享”的美好瞬间汇聚成“有难同当”的无私意愿。愿我们一同体会:分享的快乐加倍地多,分担的重担加倍地轻。
从“我”到“我们”,追求的是群体的和谐与福祉,但必须建立在“和而不同”与“和而不流”的基础上——尊重差异,坚持原则,不随波逐流,也不在外力和利益下低头。
“我们”不能成为打击差异的一言堂,也不能是不讲原则的和稀泥。在“我”的世界里,关系的本质是“我与它”的交易、利用、剥削或控制;在“我们”的世界里,关系的本质是“我与你”的相遇、对话、互惠、彼此成全、关照,以及互相提携。
在高举“我们为先”的社会中,既要包容差异,也要仗义执言。缺乏包容和勇气的“我们”,表面和睦,心理却疏远。唯有在尊重差异、坚持原则的同时,追求群体福祉,才能迎向双赢共生的“我们”新生活。
(作者是《联合早报》资深特稿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