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加坡援人机构(Samaritans of Singapore)在7月19日发布的数据,新加坡2024年的自杀率比2023年减少2.5%。但是,让人担忧的是,30岁至39岁的自杀率却显著增加,达到23.9%。此外,去年报道的自杀率被视为20年来最低,但2023年自杀死亡的实际人数从原来报告的322人增加到434人。这些令人担忧的数据,不仅反映了新加坡年轻一代心理问题的恶化,也悄然揭露新加坡自杀防治结构的弊端。
其实,30岁至39岁的自杀率增加,可以视为历年来20岁至29岁自杀率持续严重化的延续。每个自杀的人背后,就自少有20至25人曾经自杀未遂。当这些自杀未遂的人逐渐面对30多岁带来的人生挑战(例如,离婚、失业和对人生的迷惘),他们更容易对活着失去动力和信心。这个问题跟精神病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少过半数自杀的人有精神病。无论一个人有精神病与否,真正触发自杀行为的通常是人际关系和负面情绪的反映。
新加坡虽然积极针对年轻一代的心理健康推出了各种项目,但20岁至29岁自杀率的持续攀高,显示其方针的有效性有待加强。新加坡一些研究自杀的学者就曾提出,自杀是特别的社会现象,必须从心理健康的领域分开处理,才可以彻底根治。但是,这些声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导致每年的自杀率并没有显著减少。
心理卫生学院就曾和新加坡援人机构在2023年宣布,两组织合作设立24小时安全空间及时救助有轻生念头者。但是,到了近两年后的今天,依旧没有任何此空间设立的消息,更别提任何成果。2024年,由社区工作小组“心理健康关乎你我”推出的预防自杀白皮书,也因其计划和行动框架缺乏新意,而未达到预期效果,并没有被政府重视。
更不为人知的是,很多非营利机构以费用低廉的支持小组来解决一切心理相关的大小问题(包括自杀倾向),在治疗不得当和触及道德问题的边缘徘徊着。此外,这些支持小组的条件也极为严苛,只有很少数人可以达到标准。例如,某机构的自杀倾向小组,就只收自杀倾向开始一年后没有自杀倾向的人,试问还有参加的意义吗?一些从事心理健康服务的机构,更会直接拒绝有自杀倾向的人,并直白解释他们不会处理,也担心会影响他们的关键绩效指标(KPI)。这些机构都是政府支持和资助的,但使用过这些服务的自杀倾向者会跟你说,这些服务并没有针对他们的需求,有时更像是自欺欺人。
现在的自杀防治工作,在全球已逐渐从以医院为主的体系走向社区。这也意味着自杀倾向者有机会在社区康复,并大幅度减少强制入院带来的污名。虽然新加坡有很多心理健康服务,但极少是针对自杀倾向的,更没有一个服务是从开始到康复一路陪伴自杀倾向者。有些因自杀倾向者去了心理卫生学院急诊后,就被转介到私人诊所,但就算如此,他们也常因付不起诊费而被拒绝于心理健康体系之外。这些现象是真实和让人心寒的,但也可以是改变的开始。
与其把资金拨给被官方认定的非营利机构,政府可以考虑多接触并帮忙民间自发组织(Ground Up Initiatives)。许多民间自发组织因为得不到资金而面临关闭的命运。虽然政府和一些基金会每年会拨款,但申请过的人就会知道有所谓的“潜规则”,就是如果没有业绩记录,根本申请不到。至于申请到的,通常已经成功了,那么申请的意义何在?
某民间组织曾成功试行安全空间机制,降低自杀倾向者的强制住院率近40%,却因缺乏官方认可未被采纳。此现象凸显了“认定权”可能凌驾于实效之上,反映出制度资源分配与合作选择中的结构性矛盾。
从自杀率来看,每年并没有本质上的下降。与政府合作的机构必须审视自己是否“作茧自缚”,导致获得的资助没有相对的回报。纵使新加坡再重视心理健康,并推出包罗万象的项目,如果不解决自杀率的问题,也不接纳民间的见解,那么受苦的还是人民。
(作者是医生兼临床心理学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