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特区政府周三(7月9日)向立法会提交议案,建议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目标是在2030年3月之前全面解决困扰港人多年的劏房问题。
香港地少人多,住宅租金昂贵,许多基层市民被迫租住劏房(房中房),面临居住环境恶劣、生活空间狭窄、缺乏基本设施等问题。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2021年提出,当2049年中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候,香港要告别劏房及笼屋。
香港房屋局周三向立法会提交《简朴房条例草案》,并进行首读及二读。草案指出,官方拟于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期间会就劏房走向简朴房设立12个月登记期及36个月宽限期,另加设6个月倒数期。每分间单位需要缴交3000港元认证费。
官方预计,由明年3月1日起开始登记,在认证、宽限期之后,劏房存在的最后日子是2030年2月28日,即这一天后香港将全面告别劏房。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全港有约11万个分间单位,约三成左右住户居于劣质劏房。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应积极面对社会这个“痛点”,为全面有序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筹谋对策。
《条例草案》旨在为落实“简朴房”条例规管制度提供法律依据,订明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符合内部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以及楼底淨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照明及通风、厕所、供水点和水电表,合共八个范畴的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
何永贤指出,目前的立法方案已反映咨询期间收到的主要意见,包括政府收取认证费用提供“早鸟”减免优惠,早登记、早申请可以费用全免、宽容处理在“简朴房”登记申请期间被发现迟交分间单位租赁管制下所要求的“租赁通知书”、放宽登记资格、延长宽限期、放宽窗户要求等。
何永贤表示,考虑到部分住户不符合公屋申请资格,房屋局最近提出在过渡性房屋新增“丙类租户”类别,为受“简朴房”规管条例下的执法行动、改造工程等影响、并有迫切安置需要的分间单位住户,提供短暂居所。
她强调,要全面告别劣质劏房,必须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在行政长官和财政司副司长的带领下,加上社会各界普遍支持“简朴房”规管制度,相信香港必定能逐步走出劣质劏房问题的困境。
不过,全港劏房居民大联盟周三趁着立法会就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到立法会大楼外请愿,要求订立劏房的起始租金,以及提供搬迁津贴等。
有劏房住户指出,目前正以4800港元租住劏房,与儿子一起居住,活动空间不足;担心条例通过后,会令劏房租金上升,难再用相同价钱租回原本单位,希望港府规管起始租金。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讲师陈伟强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港府提出《简朴房条例草案》,出发点是好的,长远有望解决劏房问题。不过,劏房业主短期内需要改善劏房环境,很大程度上会把成本转嫁给租客一方,导致租金大涨,基层租户未必能够承担得起。
陈伟强认为,以前香港经济良好的时候,港府可以考虑资助劏房户;但近年官方面临财赤,未必可以拨出太多资源。“就算安排他们暂时住在过渡房,吸引力不会太大,因为过渡房的位置一般比较偏远,劏房租户多数希望住在市区,方便上班。”他呼吁官方想更多方法帮助劏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