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中国知名学府北京大学毕业的男子称,他在一年内被一名女主播诈骗260万元,后者则称男方是主动自愿打赏。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近一年九个月,但暂无任何进展。
据《扬子晚报》报道,在2022至2023年间,身在国外的张男和一家直播平台的成姓女主播保持网恋关系,一年内陆续通过平台打赏女方约260万元。
不过,张男在回国后发现,这名女主播早已与他人订婚。他指控成女不仅隐瞒非单身事实,还诱导他进行打赏。
成女曾在2023年12月受访时承认张男打赏260万元一事,但表示这些钱都是对方主动给的,并没有被要挟或逼迫必须充值。她说,和张男交往期间没有其他男友,是在分手后才订婚的。
张男在2023年8月向成女所在的内蒙古赤峰市警方报案,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侦查。但张男表示,距离警方立案已经过去一年九个月,“该案仍旧没有任何进展”。
赤峰公安局红山分局工作人员星期二(5月6日)回应称,他们对于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因为我们也是需要时间去调查一些证据”。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指出,直播打赏一般上被视作赠与,而且打赏款已经交付,赠与行为已实际履行完毕,若无法定特殊情形,不予退还打赏款。
但他强调,若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违法情形,也是能够要求退款的。“如若涉嫌诈骗,被打赏的主播更应当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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