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锡光:加快城市化市民化是中国最大机遇

城市化是中国的最大机遇,是拉动消费的最大动力,是经济增长的最大潜力。加快城市化和市民化将给中国带来深远影响: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大大提高中国社会的平等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和社会保障福利水平,消除农民后顾之忧,提高消费意愿。通过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来提高人力资本,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如城市化市民化能扎实推进,将根本改变中国产能过剩、消费不足的局面。3亿农民工一旦转化为市民,将成为潜在的最大市场,可为投资和消费带来几十万亿元人民币的新增需求,有望成为潜在的中等收入群体,中国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也有望从4亿人增加到8亿人,使占比达到60%。这是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将奠定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

目前中国常住人口城市化达到67%,但户籍城市化48%。城市化进程落后于工业化水平,也落后于世界水平。与相同发展阶段国家相比,中国户籍城市化水平落后大概20个百分点。

中国户籍城市化大大落后于常住人口城市化,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的城市化路径:以土地城市化为中心,以城市的大规模扩张为手段,但没有积极将农村移民市民化,农民工只是在城市打工,不享有城市户籍、市民的社会保障福利,农民工进得来留不下,不断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漂移。市民化进程的缓慢,造成农民的低收入低待遇,造成庞大的低收入群体,加重收入不平等,阻碍消费提升和经济持续发展。

城市化的主要目的和本质是人的城市化,更多的人口集中于城市。城市化的主要优势是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城市基础设施和资源的人均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更多的企业、人口集中于城市,有利于专业分工、信息传播和技术进步。城市人口的集中有利于发展服务业,根据国际经验,服务业是承载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途径。中国服务业占比约56%,落后于世界水平约20个百分点,原因是中国城市化水平落后于国际水平。因此,中国城市化须要改变土地城市化的旧模式,核心是农村移民的市民化。

市民化的障碍:

一、最大障碍是户籍制度,即居民的社会保障福利与户籍挂钩,外来常住人口不能享有市民的平等待遇。户籍制度难以改革、农民工市民化难以推动的原因,是地方政府缺乏市民化的动力,只愿意利用农民的廉价劳动力,但不愿为市民化产生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新增需求承担成本。市民化带来的好处不一定由当地独享,地方政府没有动力推动市民化。

二、另一重大障碍是土地财政。地方政府推动市民化也有一定的客观困难。财政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各享有约50%,但中央政府承担不到20%的支出责任,地方政府须要承担80%的支出责任,地方负担比较重,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还有土地财政(卖地收入)。卖地收入属于财政预算外收入,缺乏严格监管,地方政府除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大量用于政府楼堂馆所、三公消费,及低效、无效的投资,造成很大浪费。地方政府未能将土地出让金,充分用于农民工市民化,包括保障房、教育设施、社会保障。因此,农民工市民化进展迟缓。目前从政策上已取消中小城市的落户限制,但事实上很多城市包括县城往往要求购房作为落户或上学条件,购房对于很多农民工是最大障碍。

土地财政在初期降低城市化的成本,地方政府得以将从农民低价征收的土地,高价出售给开发商,获得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城市建设。但地方政府垄断土地的征收和出售,有极大动力获得土地的最高差价。通过垄断、控制土地供应,城市土地价格不断攀升,这是房地产泡沫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极大加重农民在城市购房生活、融入的成本,也加重国家城市化的成本和难度。因此,现有的城市化模式、土地财政已难以为继,急须改革。

三、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的难点是资金成本。农民工存量近3亿人,应优先解决常住城市的农民工市民化。据估算,每一个农民工转化为市民,须要付出约10万元(人民币,约1万8000新元,下同)的公共成本。3亿农民市民化的总成本30万亿元,如分摊在20年,平均每年支出1万5000亿元。已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购买社保费用由企业和个人支付,农民工在农村购买的社保、医疗保险可以合并到城市保险。因此,推进市民化的公共成本,可能比一般估算的低,进程可以加快,争取每年2000万人。

加快市民化的途径:

一、改变地方政府行为模式,关键是改革利益激励机制和财政分配体制。一是中央政府财政资金分配必须与常住人口、农民工市民化挂钩,地方政府完成的市民化指标越高,分配的转移资金越多。目前财政转移支付主要与户籍人口挂钩,必须改变。此外,地方政府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发债指标,也应该与市民化挂钩,以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市民化投入。二是改革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减少国内生产总值(GDP)、工程建设的考核权重,增加民生保障福利,特别是市民化的考核权重,促使地方政府加快市民化进程。三是中央政府必须承担更大的支出责任,减轻地方负担。市民化在教育方面的支出,主要由中央政府承担;保障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四是政策上应明确土地出让金收益的一定比例,须用于市民化。

二、推进市民化的一个重点是保障房建设。农民工大多无力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是市民化的首要条件。如建设1亿套保障房,每套20万元,建设成本共20万亿元。建成后可以出售、出租,后期所需资金会减少,大部分成本可以收回。

三、另一重点是增加教育设施。农民融入城市,必须解决孩子在城市的教育,义务教育已初步解决,但高中教育还是难点,大多要回农村上高中,这构成市民化的重大障碍。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村出现近5000万留守儿童,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极为不利,不利于打破阶层固化,必须高度重视、加快解决。农村的教育基础普遍比较薄弱,人口相对分散,除了建设农村学校,更有效的选择是加快市民化,集中资金用于增加城市教育设施,特别是新建、扩建高中,让更多农民工孩子在城市上高中,会更有效、更快提高农民工孩子的教育水平。

农民工孩子占比约40%,提高农村、农民工孩子的教育水平,对国家具有深远意义,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本。另外,还要加大资金加强对农民的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和发展能力。

四、筹集市民化资金的一个办法是开放农村土地的置换和流转。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转让给村集体或当地政府,农民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城市住房、社会保障,或与当地政府置换保障房、社会保障。这个办法的政策障碍较小,也能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有人反对农民土地流转、出售,主张保留农民土地作为农民保障和退路。为农民增加保障固然是好的,但应指出,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给予农民工市民待遇。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出路还是成为市民,享有社会保障,定居城市,并不必然要退回农村。农民土地流转有利于农民土地权益变现、增加财产性收入、获得在城市定居的资金、避免农村土地空置浪费,还有利于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因此,农民土地流转是必要的,有利于加快市民化。

推进农民市民化将有力拉动城市的投资、消费需求。据估算,市民化每增长1%,将带来1%至2%的GDP增长,而且增加政府税收。每个农民工落户后的消费将增长30%。

城乡分割制度造成的弊端越来越大,损害农民权益,最终损害城市和国家的发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随着科技水平提高,农业所需劳动力将不断减少,农民成为市民是大势所趋。如能加快完成城市化市民化,中国的平等水平、社会结构、经济发展将取得历史跨越和空前进步。

(作者是北京法律顾问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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