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立法院7月25日再次对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进行表决,结果所有七名被提名人全数未获同意。这是继2024年12月24日之后,立法院第二次全面否决总统提名的大法官人选。随着2024年10月七名大法官任期届满,以及立法院两度全数否决提名案,现行大法官人数已锐减至八人,远低于2025年上路的《宪法诉讼法》规定的10人评议门槛,使得宪法法庭面临停摆危机。
此次全面否决的结果,审查标准值得深究。摊开两次提名名单,被提名人的资历背景实难以用“不适任”来解释。台湾赖清德在第一轮提名中推荐的司法院长台大法律系特聘教授张文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审判长王碧芳、中研院法律研究员廖福特等,皆为具公信力的学界与实务界翘楚,但也提名较具政党色彩的国会观察基金会董事长姚立明为副院长。在第一轮提名遭否决后,赖清德在第二轮提名中采取“全资优生”策略,被提名的司法院长资深检察官蔡秋明、副院长最高法院法官苏素娥等,皆为无党政色彩的司法系统高层代表或学界权威。
这两组在专业上无可挑剔的候选人名单接连遭全数否决,恰恰印证国民党立委吴宗宪的说法。他指出,党团全数否决的原因是被提名人“缺乏对抗执政者的勇气”。这番言论点出在野党团的审查标准,已从单纯的专业能力,扩大至被提名人对执政党的立场与态度。这使得大法官人事同意权的行使,从专业评断转变为政治意识形态和政党利益的考虑,凸显总统提名权与国会同意权之间零和对抗的本质。
中华民国宪法明定大法官任命须总统提名并经立法院同意,这本是权力分立的体现。然而,台湾所实行的半总统制,在朝小野大的政治现实中,国会由反对党占多数,若缺乏有效的沟通,固有的权力制衡基因便可能异化为制度瘫痪。正如中央研究院院士吴玉山所分析,台湾自修宪后,总统直选赋予总统高度民意正当性,但内阁仍须对国会负责,当总统与国会多数不属于同一政党时,容易出现“双首长、双轨运作”的僵局。此次大法官提名案遭全数否决,正是这种双少数僵局的鲜明体现。
回顾历史,前领导人任内因民进党同时掌握国会多数,三次大法官提名案皆顺利通过,呈现行政与立法权力一致时的制度顺畅。然而,现行朝小野大的政治格局,导致立法院多数党团把同意权的行使目的,从对个别人选适任性的把关,异化为对行政权的全面性制衡,使得宪政机制的制衡点变成瘫痪点。这不仅导致大法官职位悬空,更压缩政治妥协空间,让政府治理面临严峻挑战。
台湾民意基金会去年11月的民调显示,针对司法院宪法法庭对“国会改革立法”的释宪判决,43%的民众不接受结果,31.1%的人接受。这项数据反映多数民众对最高司法机关的释宪权威抱持怀疑,导致它的中立性出现信任赤字,冲击法治权威。
这种对大法官可能偏袒民进党的疑虑,源于当前朝小野大的政治僵局,以及赖清德试图透过两种途径打破困境的作为。国民党和民众党通过的国会改革法案,因被质疑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引发“青鸟行动”等社会运动。此时,赖清德提名与民进党理念相近的大法官,被两党视为企图在释宪战中掌握优势。立法院连续两次否决大法官提名,使得宪法法庭形同停摆,这条路径已被阻断。
其二则是试图透过大规模罢免在野立委来改变国会生态。这个策略也宣告失败,7月26日进行的第一波罢免投票无一通过。这结果不仅显示选民对持续的政治动员和对决情绪感到疲劳,也凸显以“罢免”作为政治武器来改变国会生态的难度。
超越政治对抗 寻求宪政解方
尽管目前尚未看到朝野三党就大法官人事僵局有任何实质性协商进展,但这场宪政危机也促使学界重新审视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有学者认为,新的《宪法诉讼法》将大法官评议门槛提高至10人,在当前的政治僵局下,意外成为导致宪法法庭停摆的致命弱点。虽然修法或降低门槛可以作为技术性的解方,但根本问题是朝野缺乏互信,难以达成任何共识。
回到吴玉山的解方,台湾的制度结构在总统兼任党主席的情况下,固然能凝聚党内力量,确保行政权与执政党协调一致,但在朝小野大的局面下,总统意志与党意重合,反而会加剧与在野党的对立,让总统的“国家元首”角色被压缩,而强化“执政党领袖”的色彩,使政治妥协更加困难。赖清德为了打破僵局、跳脱跛脚困境,或许应当考虑进行制度性调整方向,比如卸任党主席,以更超然的姿态寻求朝野沟通。总统不兼党主席,或把党务交由国会党团自行协商,或许能恢复制度性缓冲。
这场僵局不只是一场单纯的政治斗争,更反映台湾现行的制度在特定政治结构下的脆弱性。因此,台湾政治领导人必须超越短期政治利益,从长远发展与安全的高度,寻求宪政困境的解决之道。正如726罢免结束后,民进党立委王世坚以党内反思之声指出,面对当前的政治局面,“要沟通”才能找到出路。
作者是马来西亚时事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