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一名20岁男子因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被处以七项处罚,包括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进入体制内工作、罚款逾8万元以及两年不能出境等。

央视新闻报道,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报,2005年1月出生的海港区海阳镇马姓男子,今年3月从海港区应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队。

通报称,马姓男子自入伍以来,由于不能适应部队严格管理和正常工作、学习、训练,思想出现波动,多次递交离队申请,请求作退兵处理。部队、区征兵办、乡镇干部、家长对他进行反复谈心教育,宣讲拒服兵役相关政策法规和严重后果,但他仍然拒绝履行兵役义务。

他所在的武警部队5月16日对他作出除名处分。

通报称,马姓男子拒服兵役的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相关法规,为惩戒本人、警示他人,对他的行为作出七项处罚: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另外,他的户籍信息和户口本“兵役状况”栏会永久注明“拒服兵役”,自处罚日起两年内不得出国或办理升(复)学手续。

政府也对他按照海港区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两倍处以罚款,共计8万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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