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新规,互联网平台须报送平台内人员的收入信息,税务部门同步对外卖员和快递员等平台人员使用新算法预扣预缴税款。据称,算下来年收入不及12万元者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据人民网报道,《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规定》)星期三(10月1日)起实施,中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规定》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发《规定》配套公告,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在内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至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预扣预缴的税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新的累计预扣法不仅扣除金额高,而且适用预扣率低,更为利好。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人员还可以进一步申报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
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小哥”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据施正文介绍,这次将累计预扣法适用于平台上的“小哥”等从业人员,可以大幅减轻这部分人员预扣预缴税款的负担。
与此同时,官方也将依法查处个别平台借机向“小哥”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