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部分叫停警方对首尔反华集会口号限制措施

韩国法院部分叫停警方对首尔反华集会制定的口号限制措施。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首尔行政法院星期四(10月2日)部分中止警方针对首尔反华集会口号限制措施的效力。

法院指出,警方未在法定时限内发布限制通告,程序上存在瑕疵;但同时强调,这一决定并不意味着允许在集会中出现语言或肢体暴力等行为。

在首尔主导反华集会的强硬保守团体“自由大学”9月17日向首尔警察厅提交了星期五(3日)集会申报,警方9月26日下达限制通告,禁止可能引发集体暴行或威胁的侮辱、名誉毁损,以及针对特定种族和国籍的仇恨性言行。对此,“自由大学”以严重侵犯言论自由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停止执行申请。

法院指出,根据《集会及示威法》第8条第1款,主管警察机关须在接到集会申报48小时内发布禁止或限制通告。若超过48小时,仅在集会发生集体暴力、威胁、破坏或纵火等直接危害公共秩序的情况下,才能对剩余期间的集会作出禁止或限制。

法院认为,警方在接到“自由大学”的集会申报10余天后才通告限制措施,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并强调,这次裁定并不意味着允许在集会和示威中出现暴力、威胁等行为。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主办方、秩序维护人员及参加者均不得实施暴力、威胁、破坏或纵火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