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有170名主播的中国自媒体网红运作公司(MCN机构)三年收入1.6亿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却为零,经查是与另一公司勾结暗箱操作实现偷税漏税。
中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星期四(10月2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保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并揭露了公司偷税的“生意经”。
据官方9月公布,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通过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多列成本,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261.51万元,并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向旗下主播发放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9.70万元。
检查人员发现,机构超过一半的进项发票,都是由义乌市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文化服务费和网络信息服务费发票。
调查发现,MCN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旭阳和义乌网络公司程姓法定代表人勾结,由MCN机构要求对方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并支付货款。货款到达网络公司对公账户后,程姓法人再转至自己个人账户,然后通过银行转账打到张旭阳和机构工作人员的个人账户中,完成资金“回流”闭环。
检查人员也发现,MCN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个人银行账户为主播发放工资,以逃避个人所得税。
中共中央直属党报《经济日报》于星期四刊文称,要严查网络直播行业涉税违法。文章指出,部分MCN机构为降低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将“避税”作为吸引主播的手段。税务部门对这类偷逃税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保护。
星期三(10月1日)起,依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MCN等机构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