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晏涉嫌受贿逾3亿人民币,一审被判处死缓。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一(9月29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晏受贿、滥用职权案,对陈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陈晏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陈晏在2012年下半年至2024年2月利用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规划审批、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3.57亿余元人民币。

2017年5月至2021年10月,陈晏在担任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期间,为快出政绩,滥用职权,违反相关规定主导两地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陈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

鉴于陈晏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他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今年62岁的陈晏是江苏苏州人,自1986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深耕贵州省,历任贵州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铜仁市委副书记、市长,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贵州贵安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

2021年1月,陈晏当选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直至2024年3月官宣被查。同年10月,官方通报,陈晏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随即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罪作出逮捕决定。今年2月,检察机关对陈晏提起公诉。成都中级法院6月开庭审理陈晏案,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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