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原副省长王一新受贿1.29亿,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山东省菏泽市中级法院星期五(5月16日)一审公开宣判中共黑龙江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省长王一新受贿案,对王一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在案的王一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20年10月,王一新利用担任海南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党委书记,海南省农垦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揽、土地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

法院认为,王一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他有重大立功表现,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新出生于1965年12月,湖北省英山县人,曾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南省、山西省工作,仕途主要涉及能源、粮食、国资等领域。他2021年底从山西副省长任上跨省履新黑龙江副省长,2022年3月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

2023年12月,王一新官宣被查,2024年6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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