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边在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一边聚在一起喝酒,还有人喝酒后死亡。新华社星期二(5月13日)发出的一篇报道,揭露了这起发生在河南官场的荒谬事件。
近1800字的报道开头写道,日前,中共中央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事件发生在3月21日,也就是近两个月前。通报称,中共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当天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献林参加了这两个会议。
通报说,李献林在隔天(3月22日)中午组织了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九人参加,他们分别是:信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叶金广、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林志友、市委政法委督查督办科四级调研员鲍倩、平安创建科科长张玉、罗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罗山县公安局政委汪海洋、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家成、方建兵、夏宇。
通报接着提到令人震惊的内容:李献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五人共饮用四瓶白酒,一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
至于为何出人命,通报没有解释,但根据上述信息“五人共饮用四瓶白酒”,网上舆论均猜测是与酒精中毒有关。通报也没有说明死者身份。

通报续称,事后,罗山县委政法委向县委报送报告,隐瞒死亡人员饮酒情况,县委书记余国芳明知该报告不实,但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通报说,为掩盖违规饮酒、一人死亡事实,李献林等五人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其中李献林、段巍巍部分资金系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是谁?通报同样没有说明。
随后,通报提到处理结果:本应给予李献林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因发现其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将一并处理。至于一同聚餐的其他八人,包括叶金广、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鲍倩、张玉、黄家成,以及方建兵,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降职、调离政法和纪检监察系统、严重警告等不同处分。
包括余国芳在内的六名官员,也被处分或处理。他们都没有参加聚会。通报写道,余国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超在李献林邀请其聚餐时,不但不抵制、不提醒,反而安排汪海洋参加,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信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和罗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推进学习教育不严不实,给予信阳市委书记蔡松涛责令检查处理,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进党内警告处分,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军责令检查处理,罗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波诫勉处理。
信阳市委书记蔡松涛是此次被处理的最高级别官员。据财新网2021年12月报道,蔡松涛是最年轻的中共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之一,也是当时选举产生的172名中央候补委员中唯一的在任县委书记。
顶风违纪,怎么违?
通报指出,这起违规吃喝问题,发生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之际,是典型的目无法纪、顶风违纪,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究竟有多么目无法纪,性质有多么恶劣,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全称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2012年12月召开的中共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会议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八项规定颁布至今已经超过12年。不过,官方今年3月又大张旗鼓地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重新学习八项规定精神。
据新华社3月17日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中共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中国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这也意味着,上述官员在北京在全国各地推动学习八项规定的活动之际,依然不为所动,聚在一起大吃大喝——这正是八项规定要整治的官员行为之一。
通报也提到,罗山县委、县委政法委先后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部署会。作为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李献林参加了会议。

李献林作为政法委书记,肯定是在县委政法委部署会上发表了讲话,或者亲自部署了会议的。结果他一转身却带头违规,组织了宴请。
不过,也有一个说法是:到底李献林是不是真正的组织者,有待商榷。仔细看通报内容:“10名干部在学习教育期间违规吃喝……李献林、林志友、段巍巍、汪海洋、夏宇五人共饮用四瓶白酒,一人饮酒后于当日下午死亡……李献林等五人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
所以说,肯定有五个人喝酒,但有一人死了。令人不解的是,筹集资金给予死者家属补偿的,除了另外四个喝酒的人,还多出一个人。这一个人,是不是赴宴但没喝酒的另外五个人的其中之一?如果是,那会是谁呢?他会不会才是真正的组织者?
谁喝死了?
另一个悬在半空中的问题是,到底是谁喝酒后死了?答案或许可从通报发布的信息中得出。
通报显示,参加聚会的10人中,有九人都被处分,只有一人完全没提到,那就是罗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夏宇。看来,夏宇就是那名喝酒后死掉的官员。
这场宴请明显折射出地方官员建立关系网和官官相护的陋习,罗山县委政法委事后交的报告隐瞒死者饮酒的情况,县委书记明知报告内容不实却未向上级报告;县公安局局长自己不赴宴却安排下属参加聚会。赴宴的官员涵盖县政法委、市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他们聚在一起的目的为何,通报仅用一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带过。
人民网星期四(5月15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正风肃纪反腐,关键在领导干部。从近期通报的多起案例中不难发现,有的是领导干部自身接受宴请,有的是接到聚餐邀请时不抵制、不提醒,有的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无论何种身份、何种岗位,不管职务高低、权力大小,吃吃喝喝都会带坏风气、带歪队伍、影响形象。

将在星期五(5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也刊发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讲话,强调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
实际上,这不是中国首次发生官员因违规吃喝问题闹出人命。
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央视去年1月播出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称青海省2022年12月发生了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规吃喝事件。当时,中共二十大刚闭幕一个多月,青海省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在这期间,有六名干部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并导致一人酒后死亡。
近两年半后,河南官场又发生一场类似的致命聚会,反映了中国官场多年来的高压反腐,并未能有效遏制腐败问题,“酒量即能力”的歪曲逻辑,仍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要如何让官员“喝酒喝到死”不再成为新闻,需要的不仅仅是口头上喊喊学习八项规定精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