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一审因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央视新闻,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5月14日)一审公开宣判赵伟国贪污、为亲友非法牟利、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并作出以上判决决定。
一审宣判还决定,对赵伟国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赵伟国违法所得返还被害单位。
审判结果通报指出,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与特定关系人李禄媛共谋,由李禄媛实际控制的公司低价购买原本应当由紫光集团购买的房产,获取房产溢价利益,非法占有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4亿7000万余元。
2014年至2021年,赵伟国利用担任紫光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李禄媛等特定关系人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李禄媛经营管理的公司购买代建管理服务,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8亿9000万余元。
2019年,赵伟国还指使其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董事,将公司项目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租赁给李禄媛实际经营的公司,致使上市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人民币46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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