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饮食新规 学校禁售12类食品与饮料

马来西亚教育部联合卫生部营养组列出12类禁止在学校销售的食品与饮料,确保学生养成健康饮食习惯,促进良好成长。

《南洋商报》引述教育部星期三(9月24日)在官方脸书的贴文说,这项措施是落实1985年食品条例及健康校园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减少学生摄取过多糖分、盐分与加工食品,避免肥胖及相关慢性疾病风险。

禁止出售的食品与饮料类别包括:

  • 1985年食品条例下如过期食品及造型玩具类食品
  • 加工食品,如炸薯条、汉堡、香肠、鸡块、卤肠、鱼丸、肉丸等(非在正餐中烹调)
  • 零食类/垃圾食品,如薯片、虾片等膨化食品
  • 糖果与巧克力
  • 腌制食品
  • 高糖奶油类食品
  • 速食产品,如快熟面、米粉、拉面、粿条、即食粥及调味料等
  • 冰品及冰淇淋类制品
  • 含糖饮料与加料饮品,例如果汁饮料、香味糖浆、奶精、三合一粉及奶油等
  • 能量饮料、草药、水果口味饮料(
  • 茶与咖啡(仅限教师饮用)
  • 含酒精食品及饮料

校内食堂及小卖部业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学生的营养与健康。

除了限制不健康食品,学校也会持续推动健康饮食教育,鼓励学生多摄取水果、蔬菜及均衡饮食。

教育部呼吁家长、教师与食堂业者相互配合,营造健康校园环境,帮助学生养成良好饮食习惯,确保他们在学业与生活中保持最佳状态。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