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川成也:亚细安应如何抗衡美国对等关税

美国特朗普政府推出对世界各国征收税率不一的对等关税,不禁让人想起二战后为追求全球化的国际合作体制,而提出的对等主义和互惠主义概念。但此次却是名不符实。特朗普政府单方面推出高关税,做法是通过以降低关税为条件,美国给对方让一小步,志在捞回一大步。

起初,美国给了90天的宽限期,将重心转移到双边谈判上。在东南亚国家中,以加征46%的关税作为筹码,遭受威胁的越南率先与美谈判,最终签署20%对等关税协议。同样,被美国提出征收32%税率的印度尼西亚,最终签署19%对等关税协议。菲律宾也签署19%的协议。

上述国家对美出口商品提供零关税的“完全市场准入”条件,乍一看似乎是谈判和妥协的产物,实际上只不过是美国为扩大准入市场的手段,这与对等自由贸易相去甚远。单方面提高关税,而后签署相关协定,实际上具有限制东南亚国家经济主权的作用。

这种场景不禁令人想起大航海时代,欧美列强的殖民统治和强制签署不平等条约的历史。尤其是暹罗王国虽然避免沦为殖民地,但不得不接受1855年与英国签署的《宝宁条约》以及1856年与美国签署的《哈里斯条约》,这些都是丧失治外法权和关税自主权的不平等条约。

暹罗王国为了修改这些条约,不得不经过数十年外交努力,推动国家现代化。最终,于1937年通过修改条约,拿回治外法权,恢复关税自主权。

美国的对等关税措施,可以说是“21世纪的不平等条约”,虽然形式上采取通过谈判达成双边协议,但以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市场施压,使对方不得不吞下不利条件,这又与过去帝国主义手法有什么不同?美其名曰“对等主义”,实际就是“没有选择自由的谈判”,即强迫对方服从的经济关系。这种手法与19世纪欧美列强对亚非各国使用的炮舰外交,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试图通过经济力量,重新构建不平等的国际秩序。

针对美国的政策,越南和印尼等亚细安成员国从各自立场接受协定,但结果未必和亚细安整体利益一致。倒不如说,美国分化各国,单独谈判,大大削减亚细安的交涉力度,仿佛就是过去列强对亚非各国采取的分而治之政策。

如果缺乏国家间的团结,就会失去共同外交、推出共同经济政策的基础,而且单个国家也容易屈服于压力,不久整个地区就不得不接受不利条件。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关税协定可能在亚细安内部起到离心力作用。如果成员国之间与美国的协定内容和关税水平产生很大差距,其他国家就不得不跟美国谈判,可能会动摇亚细安内部的公平性和团结,有损“亚细安中心地位”的理念。

此外,这些协定还可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相抵触。如果只有美国产品以免税或低关税准入亚细安市场,其他国家会认为遭受歧视待遇,以违反世贸规则提起诉讼。这对亚细安各国来说,是有关法律和外交上的重大问题,如果优先考虑短期利益,可能会损害长期信任和经济稳定。

因此,东南亚各国可以借鉴泰国的历史经验,作为亚细安的整体需要,各国互相协调,重启对美国的谈判。充分利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亚细安-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AJCEP)等区域协定框架,作为超过7亿人的经济圈,行使集体力量,抵抗21世纪的不平等条约。如果不这样,21世纪的国际贸易可能会重现过去帝国主义统治的危险。泰国曾经花了几十年时间修改不平等条约,亚细安是时候联合起来对抗对21世纪的不平等条约。

作者是日本国士馆大学政经系教授、泰日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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