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对美国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星期二(10月14日)起正式施行,并发布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中国交通运输部星期二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办法》共十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
这份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五个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这五个条件为(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以及(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
违反《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该船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中国上星期五(10日)公告对美国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以反制美国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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