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简朴房条例草案》今刊宪 明年3月1日生效

香港官方通报,《简朴房条例草案》星期五(10月3日)刊宪,将于明年3月1日生效。

据香港政府公报,港府当天在宪报刊登《简朴房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除当中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罪行的条文则将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条例》旨在为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由明年3月1日起引入规管制度(即“简朴房”规管制度),要求住宅楼宇分间单位符合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最低面积、最低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独立厕所、供水要求、照明通风,以及独立水电表),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卫生和合理的居住环境。

“简朴房”规管制度将提供48个月的过渡安排,让分间单位的业主/营运者有时间了解新规管制度,并逐步过渡至符合“简朴房”的要求。就此,港府将在《条例》生效当日推展为期12个月的登记制度(即至2027年2月28日),让现存分间单位进行登记后,便可在登记期结束后享有36个月的宽限期(即2027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以进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

登记资格与《条例》与刊宪日挂勾,若分间单位所处的住宅单位在刊宪日或之前三个月内有至少一份生效的分间单位住宅租赁,该分间单位及同一住宅单位内其他分间单位便属“现存分间单位”,可进行上述登记以取得宽限期。为鼓励分间单位业主/营运者尽早提交登记和认证申请,港府将就认证费用提供“早鸟”减免优惠。

因应目前全港有约11万个住宅楼宇分间单位,涉及约22万名居民,港府将以务实、以民为本的宗旨,并配合未来“简朴房”及公营房屋的供应,在登记期完结后(即2027年3月1日起),有序地对违法出租无登记及无认证的分间单位,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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