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会议通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订立两项附属条例,其中包括将国安公署的履职场所为禁地。
综合香港电台和《星岛日报》报道,香港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星期二(5月13日)通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10条订立两项附属法例。
其中,港府将国安公署的履职场所为禁地,包括铜锣湾道148号、香港城市花园道9号、香港干诺道西152号、九龙畅通道1号、九龙海辉道与深旺道交界、九龙海帆道。
除了地址,港府也有坐标标示禁地各点所包围的地方。
港府称,划为禁地的地方均不涉及私人民居,也不会对周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港府发言人说,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震荡升温的背景下,香港面对的国安风险可能突如其来且无法预测。港府必须履行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制订全面的维护国家安全措施。
发言人称,两项附属法例对保障国安公署依据《香港国安法》规定有效履行职责而言必不可少,附属法例将会在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港府会推动尽快完成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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