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拟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制订附属法例,让特首藉在宪报刊登命令,宣布将中央政府驻港国安公署的履职场所划为禁地。
综合《星岛日报》和《明报》报道,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星期天(5月11日)傍晚6时许发出会议预告,称应港府要求与保安和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简慧敏及林新强同意,将在星期一(12日)下午2时半举行联席会议,讨论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
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星期一上午向部分议员简介附属法例内容。
根据港府发出的文件,港府拟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制订附属法例,更有效实施国安公署职责。
文件称,如果特首合理地认为宣布某地方为禁地,是维护国家安全所需者,则可藉在宪报刊登的命令宣布该地方为禁地。港府提到,公署的履职场所,固然应当依法受到适当保护,防范未经授权而接近或进入该等场所的行为,以减低国家安全风险,特别是与间谍行为相关的风险。因此,建议特首藉在宪报刊登命令,宣布将国安公署的履职场所划为禁地。
报道称,港府也提出多项附属法例修订,包括加入条文,禁止任何人在知道或怀疑国安公署正在办理案件,而在没有合理辩解或合法权限下,向任何其他人披露与调查相关的任何资料,也会针对蓄意抗拒或妨碍国安公署执行职务,及蓄意抗拒或妨碍他人协助国安公署执行职务的行为订立罪行。
同时,新附属法例拟明确国安公署制作或发出的证件或证明文件,对公署人员身份、执行职务的行为等作证明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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