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9月起增加领取个人养老金情形,其中包括申请之日前两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到12个月。
据新华社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对外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这项通知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除了符合上述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时长之外,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士,也能领取个人养老金。
此外,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能领取。
此前,参加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一是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二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三是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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