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王勇因受贿罪被判死缓,受贿金额达2.71亿元。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星期二(7月8日)公开宣判王勇受贿一案,王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王勇利用担任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承揽工程,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1亿余元。

法院认为,王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他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赃等,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他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王勇生于1971年3月,四川泸州人。大学毕业后进入中国民航西南管理局工作,在民航系统工作近30年,曾任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局长,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省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

2019年4月,王勇任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2021年4月,王勇升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年1月通报王勇被查的消息。 同年7月,王勇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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