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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早前向立法会提交《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框架条例草案》,周三(9月10日)在立法会恢复二读辩论并进行表决,71名立法会议员反对,14人支持,《条例草案》最终大比数遭到否决。
这是自《香港国安法》生效、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之后,政府提交的法案首次在立法会上遭到否决。
当局今年7月初公布同性伴侣登记制度法案细节,给予已在海外注册婚姻的同性伴侣在香港登记,享有医疗决策、探视及处理身后事宜等权利。
香港民间对于《条例草案》也出现两极的声音与意见,本地的平权组织认为该方案的保障并未能全面保障同性伴侣的权利,亦有多个宗教团体认为《条例草案》是变相承认同性婚姻,冲击“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及家庭观念。
有法律人士向媒体中文分析,《条例草案》被否决后,由于终审法院颁下的判决并非强制性质,故不会有实质违反法庭命令的情况、亦不会有直接的后果。
立法会议员大比数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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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向立法会所提交的《条例草案》,是为了履行香港终审法院在2023年一项同性婚姻权益案的裁决。
2023年,前民阵召集人岑子杰就香港不承认同性伴侣关系提终极上诉,香港终审法院裁定岑子杰部分胜诉,并要求港府两年内订立“替代框架”,以在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
根据条例草案的文件,若要在香港做同性伴侣登记,其中一个条件是“双方已于港外注册同性伴侣关系”。
香港政府于今年7月16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经过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审议之后,在休会一个月后,《条例草案》周三恢复二读辩论并进行表决。
多名立法会议员早前已表态将会于会议上反对该《条例草案》,最终71名立法会议员投票否决、14名议员赞成、1名议员弃权。
两极的公众意见
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期间,曾经邀请公众提出书面意见。
随后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就公众意见书作综合回应,表示总共接获10,775份意见书,局方称反对《条例草案》的共有8,694份,占总数80.7%,表示支持的有2,081份,占19.3%。
当中有6,775份意见书上载至立法会网站予公众参閱,其余4,200多份则以限閱形式送交委员。 已上载至立法会网站的意见书中,支持草案的超过1,800份,占总数大约28%;反对草案的意见书则大约有4,700份,占总数约72%。
局方的文件显示,反对《条例草案》的意见书中,绝大部分担忧会影响传统婚姻制度、家庭价值、伦理关系甚或繁衍后代;约半数担心条例草案等同变相承认同性婚姻;约三成七认为社会就草案缺乏广泛共识。
而支持《条例草案》的意见书,支持的意见书一致认为政府应尊重法院判决及法治精神,当中约八成指政府应为同性伴侣提供法律保障,亦有超过六成认为该《条例草案》能展现香港是一个多元、共融丶包容的社会。
同时,支持的意见书中亦提出了改善建议,包括政府应允许同性伴侣无须先在港外注册关系才可在港进行登记、建议赋予已登记同性伴侣的权利涵盖政府过去在同性伴侣司法复核案件中所涉及的权利,以及探视在囚者权利和其他权利。
《条例草案》表决前夕,有49个宗教团体联同多次批评同志平权运动的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举行记者会,表明反对同性伴侣替代框架,并促立法会议员投反对票,要求政府撤回草案。
法案被否决的后续影响
终审法院要求政府确立替代框架的暂缓期将于今年10月27日届满。外界关注《条例草案》被否决之后,会否对香港的法治造成冲击及影响、以及政府下一步会采取怎样的行动。
法律评论员黄启旸告诉,终审法院的判决指出香港处于违反《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下保障平等权利的部分,应要在立法层面上改正违宪的情况,“换言之,香港现在是持续违宪中。”
他指出,香港政府及立法会作出立法措施是将违宪的情况改正,“所以现在是说补救的方法,”但即使立法会否决政府提出的法案,也没有直接的后果,“即不去做改正,但不做改正可以说是没有直接后果的。”
黄启旸说,法庭就“岑子杰案”的判决没有强制约束力,而是属于“宣告”,“正常如果违反了法庭命令,可能会有藐视法庭的问题,”但由于这个判决并非强制性,即使立法会否决了法案亦不会有实质违反法庭命令的情况。
由于有了终审法院的判决,黄启旸认为日后若再涉及性/别小众权益相关的司法案件、再有一些实际的权利在诉讼中出现,香港政府或公营机构将变得更难胜诉,“民事或刑事,他们都要看回终审法院的判决,我相信基本上香港政府涉及这些议题都会输,它很难实质上再维持一些对性小众有歧视的制度。”
黄启旸认为,若政府日后希望能避免涉及相关案件的诉讼,或会透过行政措施去处理。
各界回应
法案被否决后,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会见传媒,表示对此感到失望,但尊重立法会的决定,亦不会向法庭申请延期。曾国卫称会与律政司作进一步商讨,研究下一步工作如何进行。
曾国卫解释法案未获通过,无论在立法会、议员、政党以致市民方面存在巨大分歧,“或是暂未形成共识,这样来说这个正是反映问题的复杂和敏感性,相信政府需要进一步的时间进行研究。”
岑子杰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对此深感可惜,又指《条例草案》即使未能成功立法,但对同性伴侣也带来过一丝希望。岑子杰指,终审法院的判决未落实,政府未能履行保障同性伴侣获得平等核心权益的宪制责任,这将会成为一道未愈合的伤口。他称深信政府不会对违法违宪的现况视而不见。对于未能立法,岑子杰也指未来会跟法律团队研究下一步的跟进工作。
国际特赦组织性别政策倡议专员纳迪亚·拉赫曼(Nadia Rahman)回应指,“即使是同性伴侣权利方面的一小步进展,对立法会而言也难以接受。这是一个倒退,突显出香港在实现全民平权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并指这项法案的失败不应成为改善香港同性伴侣权利努力的终点。“相反,它应成为推动当局制定更强而有力的法案的催化剂,让香港的LGBTI群体能够平等、有尊严地生活。”
香港本权组织萌家港表示,法会连个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草案都否决,“令?忧虑?港的法治是否与国际接轨,令担政与法机关在未来如何履应有的法律责任。 ”萌家港指,本届法会否决草案后,下届法会依然要对同议题。“萌家?港期望政府及法会能够超越党派与个利益,更广泛收集公众及LGBTQ+社群意,以开放、理性、务实的态度,修订、完善并通过草案,回应社会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