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在二读表决时,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这是本届议会运作近四年以来,首次否决政府法案。
据香港政府公报,香港立法会星期三(9月10日)以14票赞成,71票反对,一票弃权,否决二读《条例草案》。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网媒“香港01”报道,港府今年7月提出立法框架,内容涵盖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办事处的设立、同性伴侣关系的登记条件、申请和撤销登记的方式,以及与登记机制相关的罪行及罚则。但方案自曝光以来,立法会内反对声音强烈,各大政党只有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明支持,其余均持反对立场。
港府提出订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源于“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在2018年入禀高等法院,就香港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复核,终审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认海外婚姻不违反《基本法》,但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所规定的私生活保护权,港府需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提供替代框架以给予他们适当权利。
香港立法议员星期三在上述草案恢复二读时,经过四小时辩论后投票否决《条例草案》。
对《条例草案》持反对意见的议员给予的理由大多为:草案冲击香港一男一女传统婚姻制度、家庭观念、教育观念等,以及未凝聚社会共识。多名议员引述法案委员会收到的公众意见书,指当中超过八成反对这次立法。也有人抨击终审法院判决忽视立法、行政权。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说,政府对这次《条例草案》未获通过感到失望,但既然议员认为《条例草案》未能反映目前香港社会的主流意见,未能凝聚共识,政府会尊重立法会的决定和投票结果。
他表示,政府不认为香港的法治会因为这样的结果受到任何冲击或影响,希望大家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虽然大家的价值观和观点有所不同,但必须珍惜和维护得来不易的社会团结及和谐稳定。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星期三在微信公众号发文回应时说,《条例》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的整个过程充分反映特区治理体制运行有序有效,再次彰显香港始终坚守的法治精神。立法会表决的结果合乎香港社会的实际,体现了社会的主流价值。
岑子杰对上述草案在二读表决时被否决深感可惜。他星期三在脸书发文称,《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当天被立法会否决,终审法院的判决未落实,政府未能履行保障同性伴侣获得平等核心权益的宪制责任,将会成为一道未癒合的伤口。
他说:“我深信政府不会对违法违宪的现况视而不见。我希望一众同志们,对未来不必过度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