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控方上诉申请 纳吉仍有望居家服刑

备受瞩目的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案,联邦法院星期三(8月13日)一致驳回控方的上诉申请,维持上诉庭批准纳吉申请司法检讨的裁决。

《东方日报》报道,以马来亚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做出上述裁决,另外二司为扎巴丽雅与哈尼帕。

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与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于7月9日完成双方陈词。

纳吉获得准令意味着这起案件将发还高庭重新审理,高庭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现年71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处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约6380万新元),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将监禁12年减为六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表示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理由是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的四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居家服刑。

高庭于2024年7月驳回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审理有关司法审核。而联邦法院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并聆听双方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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