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回复港媒称,2021年修订的《电影检查条例》生效至今,有50部影片因国家安全考虑须修改内容,另有13部不核准上映。

香港2021年修订的《电影检查条例》,要求检查员审查及分级影片时须考虑上映是否会不利于国家安全。《明报》星期一(10月6日)称,电影报刊办向《明报》提供近10年的电影评级统计显示,若以2021年起计至今年7月,有104部影片须修改内容后播放,另有15部影片不批准上映;当中因国家安全考虑须修改部分内容才可上映的占50部,不获核准上映有13部。

2021年至今送审影片逾3万9000部,即因国安理由要修改或不能上映占同年送审影片0.16%。电影报刊办没有提供不获准放映电影的名单。据报道,条例生效前五年未有电影不核准上映的情况。

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说,不曾听闻主流商业电影送检后要修改甚至禁映,料涉事的多为独立影片或纪录片,并强调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他也说,在欠缺名单、修改或禁映理由下,难评估对主流电影或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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