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文提醒,公民在韩国要审慎携带攻击性武器。

中国驻韩使馆星期一(9月1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韩国国会今年修订《刑法》,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如果无正当理由、即职业需要或购买后携带等,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新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使馆提醒在韩和赴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果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据此前报道,一名中国籍男子今年5月涉嫌在韩国京畿道始兴市杀害两人,并持凶器刺伤两人,已被韩国警方逮捕。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