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察:又有企业老板被留置?

有“豪宅教父”之称的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

泰禾集团上个星期五(8月22日)公告了这一消息。同一天,被称为“中国数据库第一股”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也公告,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陈文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管护措施。此前达梦数据总经理已被留置。

中国企业高管被留置的案例越来越多。两周前,华兴资本创始人包凡在被有关部门留置约两年半后重新现身。上个月底,居然智家创始人汪林朋在经历三个半月的留置后,在北京的家中不幸身故。

财经自媒体“无忌财谈”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统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累计被留置的人数超过20人,以一把手为主,行业分布广泛,涵盖农业、制造业、家居零售、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有法律自媒体称,留置已成为悬在企业家头上的一把剑。

以“泰禾院子”系列豪宅而闻名的泰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辽宁省新民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互联网)

留置是什么调查手段?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留置的调查程序,用以取代“双规”。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这一措施曾在反腐调查中被广泛运用,但因法规不明确、程序不透明、对被调查人权利保障不足,饱受争议。

中共十九大明确以留置替代双规,2018年3月,中国人大通过反腐败的基本法《监察法》,细化留置规定,通过法律框架赋予调查手段以正当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监察法》,对于一个特定案件,在初步核实中,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在立案后,才可以采取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措施。

法律规定,留置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人员。当监察机关已掌握部分事实和证据,但仍需进一步调查时,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适用情形包括案件重大复杂、存在逃跑或自杀风险、可能串供或毁灭证据,或其他妨碍调查的情况。留置必须经批准,并在特定场所执行。

对于留置的期限,《监察法》经过去年12月最新一次修订后,最长时限从六个月延长为特殊情形下的14个月,并增加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三项措施。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解释,延长留置期限“是为了适应监察办案实际,解决重大复杂案件留置期限紧张的问题”。

中国反腐败的国家立法《监察法》于2018年首次通过,去年12月修订。留置最长时限从六个月延长为特殊情形下的14个月。(央视新闻截图)

留置是否被滥用?

与双规相比,多数法律专家认为留置有更清晰的条件、期限,是法律的进步,但随着更多的留置案例发生,留置的具体程序、覆盖范围和带来的影响受到质疑。

《金融时报》去年12月的报道统计,2024年有82家上市公司高管被拘留,其中包括留置的案例。报道指出,这些案件往往是企业高管被异地政府拘留,不论是家人还是所在企业,几乎都得不到任何具体的案件信息。

例如,浙江杭州市的华是科技高管叶建标去年1月被留置,家人和企业除了收到东阳监察委员会“因涉嫌职务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通知外,没有其他正式文件,也不清楚案件进展。

今年5月,他第二次被留置、立案调查,由桐庐县监察委员会主导,直到7月底才解除。官方也未说明原因。

有高管被留置时,上市公司通常只披露如“职务犯罪”“涉嫌违法”等模糊说法,外界只能通过企业家此前与官员的交往、所涉及的业务进行一些推测和猜想。

也有企业家被无业务交集的异地监察委员会调查。去年10月,爱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被河北承德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并立案调查。

爱玛电动车企业的办公和注册地址均在天津,张剑是河南人,许多人不解承德异地留置张剑的“奥妙”。

今年1月,张剑被解除留置,案件细节始终未对外披露,数月间的留置仿佛“无事发生”,更让外界将它与“远洋捕捞”式执法联系起来。

《金融时报》引述一名知名投资人称,部分地方政府在审查居民资产时,往往瞄准最富有的人征收罚款,自己10年前也曾被迫缴款换取释放。他形容这种做法是“一场全国范围的敲诈”——“指控你在我的辖区违规,把你抓来,逼你出钱”。

不透明的流程,也让舆论针对留置对企业家个体产生的影响产生更多质疑。财新网报道,居然智家创始人汪林朋的身故,被认为与他留置经历导致的情绪抑郁有关。据称,在4月被留置前,汪林朋性格积极开朗,视工作为乐趣,平日除饮酒外无明显嗜好。

居然智家公告称,汪林朋7月27日于“家中不幸身故”。(居然智家官网)

另一个争议则是留置这一监察流程,没有律师参与。

原中国刑辩律师李金星(伍雷)在与《纽约时报》亚洲科技专栏作家袁莉对谈的播客中,批判留置被滥用,指出被留置人因难以见到律师,无法自我辩护和正当防卫。他称,自己代理的一些民企客户,在留置期间并未受到足够公正的待遇。

财新网此前也报道,在《监察法》修订征求意见时,有观点质疑律师无权介入监察调查,使监察权力与被调查人权利之间失衡。不过,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有关意见有的可在实践中探索,有的尚未形成共识,有的可通过改进执行来解决,因此本次修法并未调整。

不过,也有律师分析指出,新《监察法》在留置之外增加的“强制到案”“责令候查”和“管护”三项措施,实际上为律师介入留下空间。律师虽不能直接参与调查,但可以在“强制到案”阶段提醒家属注意最长24小时审问期限,在“责令候查”或“管护”阶段,指导家属申请变更或提交健康、风险评估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有可能避免进入留置。

流程公正与企业信心

整体上看,随着中国反腐工作不断加强,留置的使用范围和频率正在显著上升。

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和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被留置人数从2023年的2万6000人,增至2024年的3万8000人,增幅高达46.1%,高于同期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量增长40%。

制度设计上,留置的流程和规则预计会在实践中逐步细化,但如何防止异地执法泛化、如何保障律师介入和程序透明,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反腐需要高效,但更需要公正和边界清晰。唯有在法治框架下规范执法,才能真正稳住企业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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