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前副省长刘星泰涉嫌受贿被判死缓。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8月26日)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星泰受贿案,对刘星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星泰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星泰被指2003年至2024年利用担任山东省无棣县委副书记、县长,无棣县委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日照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6亿余元。
法院认为,刘星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刘星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鉴于刘星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刘星泰从轻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刘星泰今年62岁,早期在山东省工作,历任山东省无棣县委书记,淄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日照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
刘星泰2018年1月任海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18年7月任海南省委常委,后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星泰2024年5月官宣被查。中国官方2024年11月通报,刘星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指刘星泰作风专横霸道;违规融资举债,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