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纪委监委7月23日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辽源市委原常委、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曾海洋出生于1969年3月,吉林省辽源市人,2000年6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他曾任辽源市西安区委常委、副区长,龙山区委常委、副区长,东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22年,曾海洋任辽源市委常委、东丰县委书记。2024年12月,曾海洋任上被查。
经查,曾海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政绩观错位,搞“政绩工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参加公款宴请;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要求,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生活奢靡,贪图享乐;公器私用,将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曾海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海洋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5月3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包括辽源市委原常委、东丰县委原书记曾海洋盲目举债上马不符合当地实际的项目,搞“政绩工程”问题。2018年5月至2024年12月,曾海洋担任东丰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脱离当地实际,急功近利、盲目举债,主导推动投入巨额资金兴建“东丰国际梅花鹿产业创投园”项目,2022年底投入使用至今,仅有少量企业入驻,项目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给财政造成严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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