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李家超说,特区政府正研究设立高层政府官员责任制,以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整体治理效能。
香港《星岛日报》星期五(6月13日)刊登李家超的专访内容。李家超说,他十分重视管治水平的提升,因此提出“以结果为目标”的理念,希望司局长及管治团队支持与落实。
他指出,除了政治问责团队外,政府内部各部门也应该要有“全方位投入”。他强调:“如果一些疏漏事件重复出现,或多年未改善,领导是否有发挥到他应有的领导作用呢?”
李家超提出建立高层政府官员责任制。他说,尽管公务员制度属聘任制,与司局长的政治任命制度不同,但高层也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他透露,新责任制尤其针对“重复性、严重性的问题,而非一般的个别事件”。
李家超说,政府内部有十几万名公务员,个别犯错属正常情况,可通过机制矫正;但若是肩负领导职责的高层未有效履行日常管理职责,从而导致问题反复发生,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新制是否会设立惩处机制,如影响升迁或面临纪律处分,李家超说,关键在于厘清责任归属,并将研究不同的惩戒方式。他希望新机制能与现行制度结合,强化整体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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