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涉及国安法的检控案件数不多,且绝大多数是极端行为,而非粗心大意犯下的过错。

综合香港电台和网媒“香港01”报道,林定国星期六(5月3日)在电台节目上受访时说,2019年香港反修例运动的例子反映出,当时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工具箱”极其匮乏,“要士巴拿(扳手)无士巴拿,要螺丝批(螺丝刀)无螺丝批”,因此港府需要丰富工具箱,以备不时之需。

历经2019年的反修例运动后,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6月通过《香港国安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俗称《基本法》23条)去年3月也正式刊宪生效,两者合力成为香港维护国安的“双法”。

美国等西方国家认为,这些法条会导致香港市民言论、集会自由被限缩,或被官方利用来拘押、起诉异议者。

但林定国说,目前经香港法庭定罪的国安案件均属极端罪行,并没有市民误堕法网被起诉。

他也称,法律是最后手段,社会应自主建立国安意识,但反对口号式、填鸭式和单向教育,“市民应发自内心不想国家出事、不想香港社会有动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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