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修订工会条例,要求被裁定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终身不得担任工会职务或组织工会。

综合香港01和《星岛日报》等报道,香港立法会星期三(4月30日)首读《2025年职工会(修订)条例草案》,要求被裁定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人,自被定罪当日起不得担任工会职员或签署任何有关工会的登记申请书等。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说,此次修订旨在加强国家安全保障并完善职工会规管制度,草案已咨询劳顾会、立法会及主要劳工团体,获得广泛支持。

他指出,修例经立法会通过后,将于刊宪半年后生效,其间劳工处将协助职工会了解相关规定。

据香港NOW新闻台报道,被问及违反国安是否比加入黑社会更严重,孙玉菡直言:“事实上是,他以前小朋友不知道世途险恶,自己做错事,加入了黑社会,要让他改过,这没有问题,但做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事,这个程度完全不同。”

他还说,涉事人员在获释后会拥有一般公民的权利,在工会里参加会员没问题,“但你做工会的理事,这个需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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