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商人佘智江因涉嫌运营非法跨境赌博在泰国被捕,将被引渡回中国,但他提出上诉,称《跨国引渡法2008》违反泰国宪法。泰国宪法法院星期三(10月22日)一致裁定,《跨国引渡法》不违宪。此裁决将为佘智江引渡回中国的程序提供法律依据。

根据泰国《国家报》(The Nation)报道,泰国宪法法院认为,被质疑的条款并未非法限制个人权利或自由,并已提供充分的司法公正保障,因此并不违宪。 宪法法院指出,相关条款也确保了引渡程序的合法性、透明性,并接受司法监督。

公开资料显示,拥有柬埔寨国籍的佘智江1982年出生于湖南邵阳,后辗转至桂林,2017年加入柬埔寨籍;他曾赴菲律宾从事网络赌博,旗下项目包括位于马尼拉的“亚太水疗”。

佘智江因在菲律宾开设非法彩票业务,2014年被山东省某法院定罪;他未到场,不过同案八名疑犯被重刑。佘智江此后一直被中国列为逃犯。

2021年5月21日,国际刑警组织应中国政府请求,对佘智江发布红色通缉令,指控其自2018年以来经营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及网络犯罪,非法获利超过1.5亿元人民币。

2022年8月12日,佘智江在泰国被捕,之后被送往曼谷中央监狱关押。

2023年5月25日,泰国刑事法院根据中国政府的正式请求,裁定将佘智江引渡回中国受审。但佘智江提出上诉,声称《跨国引渡法2008》违反泰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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