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产资源法时隔29年首次大修,在矿业用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土地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据中新社报道,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在星期二(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魏莉华说,此次修订是中国矿产资源法时隔29年后的首次大修。据介绍,此番对原先的矿产资源法进行全面修订,每个条文基本上都做了变动。
据介绍,新矿产资源法直面矿政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矿业用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土地,探采“直通车”,矿业权收回补偿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其中,对矿业用地作专门规定。报道称,过去不少矿业企业尽管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但却在办理用地手续时遇到难题,导致“矿合法、地不合法”。此番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例如规定探矿可采用临时用地,期限与探矿权期限一致。新矿产资源法还明确,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可以依法征收土地,为矿业用地提供保障。
魏莉华介绍,新矿产资源法还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市场化配置制度,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同时,新矿法还彻底结束了“一证载两权”。过去,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既是物权证,又是许可证。新矿法落实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的规定,建立了探矿权、采矿权物权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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