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仲裁庭维持中国三届奥运冠军男子举重选手吕小军的四年禁赛令。

国际体育仲裁庭反兴奋剂部门瑞士洛桑时间星期四(5月22日)发布裁决声明,宣布上述消息。

根据声明,吕小军在2022年10月30日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测时,被检测出违禁物质基因重组人类红血球生成素(rEPO)。该物质属于2022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禁用清单中的S2类禁用物质。2022年12月20日,国际检测机构(ITA)代表国际举重联合会(IWF)正式通知吕小军检测异常,并对他实施临时禁赛。

2024年5月,国际举重联合会向国际体育仲裁庭反兴奋剂部门提起仲裁,请求认定吕小军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并处以自裁决之日起四年的禁赛处罚。

2025年4月2日,国际体育仲裁庭通过视频方式举行听证会。仲裁员最终认定,吕小军使用rEPO的行为构成违反《国际举联反兴奋剂规则》等相关条例的行为。根据规定,除非运动员能够证明违规行为非故意,否则通常应适用四年禁赛。仲裁员指出,吕小军在听证过程中未就“非故意”使用提出任何论据,也未提供减轻处罚的合理说明。

鉴于案件提交仲裁庭的延迟不属于运动员责任,仲裁员决定将禁赛期追溯至2022年10月30日,即样本采集日。此外,吕小军自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2月20日临时禁赛生效期间的所有比赛成绩均被取消,涉及奖牌、积分及奖金将一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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