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五个部门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从7月1日起不得强制学生、家长购买中小学校服。
综合《南方日报》和南方+客户端星期三(5月21日)报道,广东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腐败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或捆绑销售。非城镇中小学校原则上不要求统一着装、购买校服。
《意见》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全省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意见》指出,校服承载重要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统一着装上学。在校服选购工作中,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或更换校服。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意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校服采购的指导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般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
《意见》明确,校服选用采购应根据“实用、耐用、经济、舒适”的适度原则,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六年,初中、高中三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学校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不得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
您查看的内容可能不完整,部分内容和推荐被拦截!请对本站关闭广告拦截和阅读模式,或使用自带浏览器后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