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星期三(4月30日)通过备受瞩目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经济面对内外严峻挑战之际,展现官方支持民营领域发展的决心。
受访学者指出,这是中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等同赋予民营经济维权的法律杠杆,但能否提振市场信心,还要看未来实施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星期三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新法将于5月20日起施行。
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告,这部法律共九章,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附则,共计78条。
这项法律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以答记者问的形式指出,这是中国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
他也强调,这是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确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这名负责人还提到,这部法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坚决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同时也强调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对规范强制措施,禁止违法实施收费、罚款或摊派财物,规范异地执法行为,规范政府履约践诺,加强账款支付保障等作出规定。
外界普遍认为,这些规范意在解决近年来民企权益受“远洋捕捞”式执法侵害等困扰。
此外,这部法律在总则中旗帜鲜明地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中国官方去年2月正式宣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启动,草案于八个月后首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今年2月随即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提请二审,整体时程相较一般立法紧凑。
台湾致理科技大学国际贸易系副教授张弘远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分析,自2015以来,中国大陆持续出现资源向国有部门倾斜现象,使民企在信贷、补贴、科技研发等领域面临制度性劣势,这部法律试图为民企提供保障与申诉管道,但同时也确保官方关切的政治忠诚问题不可动摇。
此外,近年中国面临经济增长放缓问题,加上一连串监管行动导致民营企业信心动摇。张弘远认为,此时赋予民营经济法律地位,确实能释放稳定市场的政策信号。
但他也提到,法律能否提振市场信心,关键在于市场公平与财产权保护,民企是否能依据该法维权,因此,相信民企与外资还会观望未来法律的具体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