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龙江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隋连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隋连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婪腐化,将人大监督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隋连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隋连友,1966年12月出生,今年4月1日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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