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财政局刊催收公告 名单涉辖区多家财政局

时间:2023-05-27 15:3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星期五(5月26日)刊登联合债务催收公告,要求统一集团、下辖区内多家财政局等259家单位及时偿债。

根据红星资本局报道,刊登在《长江日报》的催收公告显示,武汉市财政局依法对以下债务人享有主债权以及对相应担保人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武汉市财政局已公告委托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该等债权。

借款清单显示,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共有259家单位对武汉市财政局仍未履行相关债务。这些单位中,欠款最高的达2354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49万新元),系东风武汉轻型汽车公司,欠款最少的为1万元,系农科所。

欠款超过1000万元的还有统一集团、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红桃开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欠款1000万900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

另外,武汉市下辖的汉南区、蔡甸区、新洲区、黄陂区和江夏区这五地的财政局也在债务单位名单中,欠款数由50万元到1252万元不等。名单还包括武汉多家科研所、服装厂、材料厂、制药公司等。

公告称,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已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对该等债权进行了催收。目前,上述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仍没有向武汉市财政局履行相关债务。请各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法定偿债义务。

武汉市财政局还发布了《财政历史借款委托处置授权公告》。公告显示,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负责武汉市各类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平台。

上述公告强调,该局发放的财政历史借款全部委托给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本次授权为特别授权,权限包括:提起诉讼和仲裁,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执行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对该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收取处置及执行款物等,以及按法律规定应由该局享有的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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