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保局回应账户划入减少:调整划入方式“置换”门诊报销

时间:2023-02-25 15: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部分城市居民近日对医疗保险改革导致个人账户资金减少表示抗议,中国国家医保局对此解释,此次改革是用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来“置换”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改革涉及利益调整,不少参保人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各地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医保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医保局努力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根据中国国家医保局网站以问答形式发布的声明,一些地方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发部分群众关注。部分群众对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有疑问,对改革后看病就医便利性有顾虑。 

针对普遍关心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里面的结余是否受影响的问题,医保局在声明中说,本次改革,是在不增加社会和个人额外负担的前提下,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机制,并通过调减单位缴费和统筹基金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普通门诊报销提供资金支持。改革明确要求,资金平移后全部用于门诊统筹报销,以满足广大参保人特别是退休人员对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需求,简单来说就是“待遇置换,资金平移”。

关于个人账户划入方式的调整,《指导意见》有明确设计。具体而言,主要有三个“不变”和两个“调整”。第一,个人账户结余的归属不变。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无论是改革前的历史结余,还是改革后新划入形成的结余,都仍然归个人所有,都仍然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第二,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流向不变。在职职工个人医保缴费仍然全额划入个人账户。第三,退休人员不缴费的政策不变。退休人员仍然不需缴费,个人账户资金仍然由医保统筹基金划入。

两个“调整”,是指按照不同方法,分别调整在职职工、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方式。第一,对于在职职工,改革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改革后,个人缴费依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划入统筹基金。第二,对于退休人员,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个人养老金实际发放数×划入标准”;改革后,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本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标准”,其中,改革后的划入标准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医保局指出,此次改革的核心,是用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来“置换”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改革涉及利益调整,不少参保人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少。特别是考虑到中国各地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医保政策存在一定差异,医保局一直坚持稳步推进,努力处理好改革前后的政策衔接,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医保局还介绍,中国职工医保制度于1998年建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普通门诊和购药费用。单位缴费的另一部分形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这个制度在当时特定历史时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个人账户风险自担、自我保障门诊费用的方式,已越来越难以满足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三个不适应”,一是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二是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三是不适应中国老龄化发展趋势。

至于本次改革在济病济困方面有什么考虑,医保局说,一是注重向患病群众倾斜。二是注重向老年群体倾斜。

医保局还指出,要减轻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通门诊费用负担,不仅需要建立普通门诊报销机制,而且需要一系列系统性改革相互支撑,一是降低药品价格,二是优化医保服务,三是加强医药价格费用的监管。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在2021年4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国部署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改革核心内容,是将原本划入个人账户的约一半资金转入统筹账户,用于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即民众个人医保账户中的资金减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则增加。

湖北武汉本月初接连出现退休人士聚集维权,抗议医疗保险改革导致个人账户资金减少,再度引发舆论对医保改革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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