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星期五(9月5日)公告,认定欧盟进口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将需要交保证金。

公告称,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5年9月1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中国在2024年6月17日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猪肉及猪副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今年6月,中国宣布将此调查延长半年。

路透社此前报道,这一调查已对欧盟超过20亿美元的猪肉出口造成冲击,集中在西班牙、荷兰和丹麦等主要猪肉生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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