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珠海市纪委监委8月2日消息,经珠海市委批准,珠海市纪委监委对珠海市香洲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刘齐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刘齐英
经查,刘齐英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把公权力当作谋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入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齐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珠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珠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齐英开除党籍处分;由珠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香洲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刘齐英出生于1969年8月,曾任珠海市商务局局长等职,2015年10月任香洲区委副书记,提名为香洲区区长候选人,后当选区长。
2024年12月8日,刘齐英辞去香洲区区长职务。今年4月25日消息,他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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