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光大信托原董事长闫桂军承认受贿超过2亿元,违规放贷近64亿元。这是官方首次通报因违纪违法被查情况。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星期三(5月28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法院星期二(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光大信托中共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根据指控,闫桂军在2002年下半年至2021年利用担任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中共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共党委副书记、总裁,光大兴拢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和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2亿1171万余元。
2016年5月至2020年2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中共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期间,明知相关公司不符合贷款条件,违反法律规定,指使下属办理并违规审批,促使相关信托计划等项目通过评审,向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3.9亿余元。
2020年5月至7月,闫桂军在担任光大信托中共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战略投资资格的相关自然人。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闫桂军刑事责任。
闫桂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闫桂军早期曾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任行长、中共党委书记。此后,闫桂军陆续出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浙江(杭州)分行中共党委书记、行长,光大金控资产管理公司中共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
2015年4月,闫桂军出任光大信托总裁,2018年6月起代理光大信托董事长,2019年3月获任光大信托董事长。2021年1月,中国光大集团宣布免去闫桂军光大信托中共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称对他“另有任用”。同年4月,光大信托发布董事长变更公告,闫桂军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据财新网报道,光大集团当年是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免去闫桂军职务,闫桂军2023年初也接受有关部门多次问话,但未公开他被查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