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长:各县市有共识 囤房税最高推至3.6%

时间:2022-03-17 08: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财政部长苏建荣说,目前六都、新竹县市都有共识推动以囤房税最高税率3.6%课征收,将视各地实施情况再通盘检讨。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苏建荣昨天(16日)赴立法院财委会进行业务报告并备质询;苏建荣会前接受媒体联访时说,针对囤房税议题,台湾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组会通盘检讨,六都及新竹县市推动将非自住房屋最高税率拉高至3.6%,各地方政府都有共识。

为抑制炒房,台湾政府2014年修正房屋税条例,将住家用房屋区分为“自住”及“非自住”,“自住”限三户,税率维持1.2%,第4户起视为“非自住”,税率提高为最低1.5%、最高3.6%,地方政府可依各自需求设计课征方式,俗称“囤房税”。

观察八县市政府推动囤房税的规划与实施情形,台北市方面,持有两户以下非自住房屋税率为2.4%,三户以上税率3.6%;桃园市五户以下税率2.4%、六户以上税率3.6%;台中市三户以下税率2.4%,四户以上税率3.6%。

台南市规划部分,持有一户税率1.5%、两至三户1.8%、四至五户税率2.4%、六户以上税率3.6%;高雄市三户以下税率均为2.4%、四户以上税率3.6%;新竹县市五户以下税率皆为2.4%、六户以上3.6%。

台北市现行已采取差别税率课征,台南市7月1日起适用,桃园市、新竹县最快将于7月1日起上路;台中市、高雄市与新竹市也预计7月1日起适用;新北市则仍对非自住房屋採单一税率1.5%,但已公开表示将推动差别税率。

此外,针对提高法定囤房税税率上限,苏建荣称,目前只有一个县市支持提高至3.6%以上。据台湾财政部针对房屋税条例的修法评估报告,赞成调高税率的县市为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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