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工作日午餐饮酒被查处

时间:2017-04-24 14: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公安分局长春派出所教导员高新华,因安排有关人员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纪干警也受到纪律处分。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

(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公安分局长春派出所教导员高新华,因安排有关人员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违纪干警也受到纪律处分。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月8日,长春派出所民警陈建丰、张介春、熊奇剑3人工作日午餐涉嫌违规饮酒被益阳市纪委督查组发现。在市纪委督查组表明身份进行询问时,3人均隐瞒了身份。益阳市纪委将当天督查情况交由资阳区纪委核查确认了3人身份,资阳区纪委当即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要求资阳区公安分局监察室通知3人到纪委接受询问。

高新华接到电话后又气又恨,但一想到这件事会影响所里的声誉,又考虑到如果这3个人因此受到处分,工作会受影响,便开始琢磨怎么将事情蒙混过去。

高新华与2名副所长统一口径,还打电话给负责内勤的民警卜烜,要他在年前和年后两次干部会议的记录上补齐强调不能打牌、不能工作时间饮酒的内容。

有了领导“撑腰”,3人的“腰杆”硬了起来,他们异口同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并且强调当天3人均在休假,属于休息时间。

事情最后水落石出。本来是一起违反禁酒令的问题,却演变成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

最终,陈建丰、张介春因违规饮酒、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奇剑虽未违规饮酒,但因参与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2名副所长和卜烜因未主动向组织报告高新华要求提供虚假证词的情况和擅自对会议记录造假受到批评教育。资阳区公安分局政委和联系长春派出所工作的分管副局长也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而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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