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报告:教育城镇化造成义务教育均衡“滑坡”

时间:2017-02-24 10:1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最新结果显示,中国62.4%的县已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但这一目标与国务院2012年提出的目标仍有差距。此外,有此前已通过认定的县,均衡情况出现“较大滑坡”,起因于教育城镇化带来的“大班额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被视为教育领域的最大民生问题。但近年来,这一重大民生关切不断遇遭遇城区学校“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难、学区房等难题的挑战。


教育部2月23日召开的发布会透露,在1301个已于2013-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的县中,有10个省份的21个县出现“较大滑坡”。 视觉中国

  教育部2月23日召开的发布会透露,在1301个已于2013-2015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认定的县中,有10个省份的21个县出现“较大滑坡”。

  以上结果来自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对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县级政府是目前中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为保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实现,教育部于2013年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以“落实政府责任”“保障教育公平”。

  上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底,中国已有62.4%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共1824个县通过督导评估认定。

  但这一目标与国务院2012年提出的均衡率在2015年达65%,2020年达95%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

  “因为农村人口进城,学位满足不了需求,出现大班额等问题。”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透露,出现“滑坡”的县来自湖北、河北、辽宁等地,“甚至还包括北京的某远郊区县”。

  教育部目前采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等8项评估指标,以衡量一个县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的均衡状况。

  何秀超告诉记者,大班额造成的指标变动使这21个县的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变大。上述《报告》指出,21个县中有3个县小学合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不达标”。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小学和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县,才可通过评估认定。

  近年来到城镇学校就学的学龄儿童的快速增加,或使一些地区的上述差异系数不断扩大。

  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在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国农村教育发展报告2016》指出,由于学龄人口不断向城镇聚集,2015年全国小学教育的城镇化率达到69.40%,初中教育城镇化率达到83.71%,两项数据均高于2015年中国56.1%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大量学龄儿童进入县镇上学,引发县镇学校“大班额”,乡村学校“小规模”(不足100人)等现象。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告诉财新记者,驻马店上蔡县某初中平均班额一度达到120人,最大的班级曾有160人。

  上述《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应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的大趋势,“逐步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同步解决城区‘大班额’和农村‘空心校’问题”。

  此外,各级政府应“积极承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管理责任”,“实施同城待遇”。

  上述《报告》指出,2016年,广东、福建2省所有县全部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福建、广东两省在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平等受教育机会上均做了不少探索。

  广东省颁布实施随迁子女高考实施办法,有21个市已出台异地中考方案,该省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共招收随迁子女10.6万人,其中外省户籍4.2万人。广东政府积极承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管理责任,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100%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近十年来,福建的随迁子女总量翻了一番,但该人群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始终保持在90%左右。

  日前,教育部公布,已将“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列入2017年的工作要点。何秀超告诉财新记者,日后或将在各地相关政策落地的基础上,“通过(督导评估)推动他们去落实和改进”。

  上述《报告》还指出,目前尚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1200多个县“实现均衡发展目标难度较大”。

  其中,中、西部地区分别有48.5%、54.51%的县尚未认定,“将是攻坚难点地区”;而小学“仍将是攻坚难点学段”:单看小学学段的评估指标,尚有56.9%的未认定县达不到要求。

  据不完全统计,4年来中国在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累计投入2.73万亿元,其中县本级资金1.6万亿元,占总投入的58.7%。

  

  但上述《报告》指出,2016年参加督导评估认定的26个省(区、市)522个县中,有8个省(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未落实到位,主要表现为“部分县个别学校资金缺口较大” “缺少保障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有个别受检县近三年都未能全面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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