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原常委、集宁区委原书记杨国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杨国文(资料图)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国文利用其担任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县长、县委书记、市财政局局长、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国文是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首个落马厅官。
今年3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杨国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今年6月初,其被“双开”。
起诉书中虽未公示杨国文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的具体金额,但此前中纪委网站曾透露,“杨国文案涉案金额上亿、涉案人员众多”。
其“双开”通报中提到,杨国文“‘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项纪律’项项违反”,为亲属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搞权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据公开资料,杨国文1961年9月出生,内蒙古凉城人,一直在本地工作,曾任原乌兰察布盟盟委组织部副部长,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2年7月任乌兰察布市委常委、集宁区委书记。
据中纪委透露,他在担任集宁区委书记期间,给当地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平时让司机开着公车送他夫妇俩去北京看女儿,每晚9点后开始出去寻欢作乐,有人在其办公室排队送礼,据查送礼金干部达百余名,行贿企业家达百余名。
在杨国文案调查最初的一个月,行贿人互相通气、一言不发,甚至还穿着“踩小人”的红鞋垫“辟邪”。
“涉案企业家们最初前来谈话时,似乎事先约好了一样,不仅来了之后一句话不说,各个还都戴着红围巾、穿着红袜子,红鞋垫上甚至绣着‘踩小人’三个字,以为辟了‘邪’就可以蒙混过关。”内蒙古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程广军回忆。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监委在掌握外围证据基础上,依法对6名主要涉案企业主实施留置,并将对其留置的消息公布在网上,以行震慑。由此,留置行贿人纷纷松口交代。
包括杨国文在内,乌兰察布已有近十名厅级领导干部落马。
在杨国文被查前,乌兰察布近年已有市委原书记王学丰(已获刑15年),原市长陶淑菊(获刑12年),市政协原副主席肖万寿(获刑19年),原副市长薛培明(获刑8年),原副市长赵锦(获刑11年)等干部落马。
杨国文被查后,曾任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的刘忠诚,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主席常永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察哈尔右翼中旗旗委书记赵向红相继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