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601所回应“张小平事件”:措辞失当

时间:2018-09-28 10:0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称,引发舆论热议的材料是根据律师意见,由该所承办人向仲裁庭提交,因承办人急于达到让其回所脱密的目的,在材料中措辞失当,夸大了张小平在所参与研制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引人关注的“张小平离职事件”又有新的进展。9月27日晚,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在官网发布“关于张小平离职事件的情况说明”(下称“说明”),称近日引发舆论热议的《张小平参与我所型号研制情况》(下称《情况》)是根据律师意见,由该所承办人向仲裁庭提交,因承办人急于达到让其回所脱密的目的,“在材料中措辞失当,夸大了张小平在所参与研制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据“说明”,2018年3月,张小平向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提出辞职申请。出于爱惜人才考虑,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与张小平进行了多次沟通和挽留,但其离职意向坚决,并在单位未批准的情况下自行离所。

由于张小平为国家重要涉密人员,根据保密法和单位相关规定,离职前必须在所内非密岗位进行脱密,脱密期为2年。为此,2018年4月,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与张小平进行谈话,向其解读离职流程及脱密期管理规定,告知其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回单位履行脱密义务。但张小平仍然自行离所,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技术秘密带来了较大隐患。

鉴于以上情况,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向西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张小平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按脱密期管理规定回所脱密。

2018年9月17日,根据律师意见,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承办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张小平参与我所型号研制情况》材料。承办人因急于达到让其回所脱密的目的,在材料中措辞失当,夸大了张小平在所参与研制项目中的地位和作用。

脱密是指用人单位针对掌握其商业秘密的雇员在离职之前,按约定履行必要的程序,比如签订保密协议或继续工作至脱密期结束等,以确保对方保守相关商业秘密。

“说明”还称,《情况》这份材料是“经张小平个人朋友圈发布”,扩散到网络上,引起了较高的关注度和一些误解、误读,产生了不良影响。

至发稿时,财新记者尚未联系上张小平对此事置评。

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是中国液体火箭发动机的研究、设计单位,为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第十一研究所,又称航天601所。与《情况》中对张小平的介绍不同,“说明”仅称,张小平1994年入职西安航天动力研究所,2011年8月取得研究员资格,2015年3月起担任低温推进剂发动机型号副主任设计师,从事液氧煤油高压补燃和液氧甲烷发动机系统设计,参与了多项低温发动机项目论证。

而《情况》则称,张小平负责480吨液氧煤油发动机和8吨变推力液氧煤油发动机的系统方案设计指导和总体方案技术把关工作,“是发动机研制过程中最关键的技术岗位”,“是这两型发动机研制的灵魂人物”,“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张小平个人的离职对这四型发动机的方案论证及研制工作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我国载人登月重大战略计划的论证和策划工作”。

9月27日,《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文章指出,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院长的答复可知,这是单位在提起法律仲裁时,故意夸大其作用和贡献,试图留人。换句话说,夸大他的作用,并非爱才,而是为“卡人”。以“惜才”之名阻止人才的自由流动,与人们真正所期望的尊重人才,显然还有很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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