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商务厅韩英珍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

时间:2018-09-25 17: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5日消息,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商务厅原巡视员韩英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韩英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外经贸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韩英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私欲膨胀,公权私用,将公权力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韩英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吉林省纪委监委)

佳木斯市粮食局原局长秦庆海受贿470余万,一审获刑十年


秦庆海在法庭上。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图
 
日前,汤原县人民法院对佳木斯市粮食局原局长秦庆海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秦庆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秦庆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秦庆海在担任同江市副市长,同江市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佳木斯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单独或伙同其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或调整职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1.724万元。
 
汤原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庆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秦庆海虽有索贿从重处罚情节,但鉴于其系坦白,且返还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佳木斯市粮食局原局长秦庆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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